核心提示:中蒙关系自2014年8月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两国在军事、文化等领域已经就开展合作达成共识,签署了涉及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矿产、教育、金融、文化等诸多领域的 26 项合作文件。本文谨从法律层面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蒙古国做出一些投资风险提示。
中国与蒙古国于1991年8月26日签署了《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
蒙古国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包括《投资法》、《公司法》、《矿产法》、《劳动法》等。
(1) 201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投资法》。主管外国投资事务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外国投资局。根据该法,除蒙古国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生产和服务行业以外,都允许外商投资。蒙古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业是麻醉品、鸦片和枪支武器生产等,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禁止投资的行业。
(2) 矿产法。2014年的《矿产法》修订草案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修改内容,一是恢复发放新勘探特别许可证,解决当前矿证转让活动混乱的现象;二是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矿产领域投资开发法律环境。目前,该草案正在审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