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央行行长纳·巴亚尔特赛罕就国家支付系统改革接受采访。内容如下:
问:管理与控制国家支付系统及其运营是蒙央行的主责之一,请您谈谈其历史过程吧?
答:蒙央行各届领导分阶段地对蒙古国支付系统进行改革。随着蒙古国银行法1991年4月20日得到通过,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两种银行系统形成。并且按照该法对商业银行标准、权利和义务进行协调。而在1996年通过的关于中央银行法内明确了组织银行间进行结算的蒙央行具体运行。关于银行、授权法人实体存款,结算以及信贷业务法1995年被批准,开始通过付款单、追款单、支票、期票和支付卡进行非现金支付。
在改善支付法律环境工作框架内实施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于2017年5月通过并2018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蒙古国“国家支付系统法”。该法律旨在对蒙古国支付系统进行管理、协调与监控。它为国家支付系统改革事业翻开了新的页面。蒙央行使用亚行资金,自2016年进行“支付系统改革”项目。经过上述一系列工作成果,我国支付系统改革逐年发展得到深入发展。
问:您提到了蒙央行实施的“支付系统改革”项目。其目标和其框架内要实施的工作有哪些?
答:该项目的宗旨是在金融和支付系统的现代趋势以及电子技术的基础上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将国家支付系统提升至全新水平。过去三年里蒙央行进行了更新国家电子流通中心的网络硬件和数据中心,扩展核心网络,升级银行间大额交易RTGS系统,在金融机构内创建电子签字基础设施等工作。在下一阶段内蒙央行已启动更新国家电子流通中心基础数据中心,新引进银行间小额交易系统(ACH+),购买证券存款和中央银行流通系统,更新国家支付 ¥卡,转入到芯片/遥控技术等工作。此外,供应与安装中央行基础登记系统和内部管理系统承包公司中公开举行了国际招标,并于2019年6月同中标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并启动工作。
问:请您详细解释一下蒙央行国家电子流通中心运营及其未来发展?
答:在世行项目框架内于2004年设立了蒙央行国家电子流通中心,旨在推动银行间交流通业务发展。自创立以来,国家电子流通中心发展成为在高级安全与隐私水平上蒙古国银行金融机构间进行小额结算的主要中心。
私人或单位从一家银行到另一家银行汇小额即300万图格里克或每次用卡支付时通过国家电子流通中心基础设施,其货币担保由蒙央行内的商业银行经常账户做担保。提升国家电子流通中心基础设施以及人力资源能力对实施蒙央行结算系统未来发展政策与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在亚行项目支持下,启动建设国家电子流通中心新楼,进行技术改造工作。蒙央行国家电子流通中心新楼2020年投入使用后还将创建符合国际现代支付系统标准的信息技术数据中心和监控银行间网络安全,防止攻击的信息安全数据中心。
问:近几年,随着支付系统的快速发展与信息技术的使用更加扩大,信息隐私、安全问题成为了重点话题。就此能否提供一下信息?
答:支付系统对每一个国家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要求高度安全的特别基础设施之一。因此,任何一个国家的支付基础设施和基本系统受国家中央行监控。它是对国家安全有特别影响的基础设施。2018年我们在国家电子流通中心创建银行间电子签名验证系统及其技术基础设施。因此,通过电子签名来保证金融机构间信息交换和结算业务,在高水平上保障安全与隐私。
问:由蒙央行倡议,受广大人民热烈欢迎的高效支付工具就是国家¥卡。就此请您提供一下详细信息?
答:国家¥卡是蒙古公民日常最普遍使用的支付工具。为提高其隐私和安全功能,争取引进芯片技术。我们正与国际大型卡片机构联合进行上述工作,将已经测试和保证的技术解决方案直接引用到¥卡,与他们进行协商。蒙央行坚持将国家¥卡当成国内支付领先工具政策,为全面支持¥卡使用,改善隐私和安全,对发卡机构和支持组织提供全面支持。与引进芯片技术相关,对¥卡标志和部分设计进行更改,还将国家¥ 卡推进到国际支付上,创建在外国使用条件方面正与大型国际卡机构及其它国家中央银行进行相关协商。
问:随着支付系统改革的发展,对获得公共服务会产生哪些积极效果?
答:为公民提供由政府实施的部分公共服务支付时蒙央行通过其国家电子流通中心参与该工作。蒙央行同财政部以及其它政府组织联合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供更快捷、更便利公共服务。蒙央行启动公共服务支付电子化,制订相应的法律条款,对自身系统进行软件开发,创建进行公共服务支付业务基础设施。目前,通过首都电子Eservice平台和设置在首都服务综合中心的POS设备可以直接支付公共服务条款。
问:与支付系统改革工作相关,是否进行提高人力资源能力的工作?
答:目前掌握信息技术、支付方面知识与经验的专家需求很多。国家支付系统法内为非银行机构提供成为金融业参与者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造者的机会,积极影响到该领域内竞争和人力资源能力发展。我们计划分阶段组织提高蒙央行和商业银行信息技术与结算工作人员能力,使他们接受培训工作。